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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京保监局为客户解读了意外险与责任险的区别与作用。这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保险产品,一个保障的是我们自己,一个保障的是

今日,北京保监局为客户解读了意外险与责任险的区别与作用。这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保险产品,一个保障的是我们自己,一个保障的是公司或个体的赔偿责任。

以常见的“团体旅游”和“交通旅游”为例。 以旅游团为例,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保险企业保障的是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旅行社参加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企业可以对游客承担赔偿责任,而与旅行社自身的资金实力无关。 但是,保险企业要进行赔偿,必须以旅行社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前提。 值得观察的是,旅行社责任险设有每起事故的整体赔偿限额,对每位游客的赔偿限额可能非常有限。 如果我们参加了旅游危险保险,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无论是旅行社的责任还是个人的理由都可以得到赔偿,有些企业还可以提供国际紧急救援等多元化的附加保障和服务。

“北京保监局:意外险与责任险是客户双重保障”

再如我们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如果承运人(客运企业、铁路企业、航空企业等)投保了承运人旅客责任险,保险企业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承运人依法应承担的旅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补偿。如我们经常乘坐的航空飞机,航空企业一般投保了旅客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分担其对旅客可能的赔偿责任。而航意险则由旅客自愿选择购买,以很小的支出,获得至少40万的意外伤害保障。

“北京保监局:意外险与责任险是客户双重保障”

因此,两种保险类型的保障副本各不相同,大多数情况下,光有责任险是不够的。 另外,由于目前国内公司、个人投保责任保险的意识不强,在没有责任保险的情况下,受害者很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因为,有意大利的危险和责任的危险,才是对客户的双重保障。

“北京保监局:意外险与责任险是客户双重保障”

最后北京保监局提醒客户,如果经常出行,可以考虑购买一年期及以上期限、保障较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险或定期寿险,可省去频繁购买短期险带来的麻烦,价钱上也更加划算。

相关知识:

意外险,是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是指被保险人不幸遇到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时,保险企业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由于保障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因而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通常来讲,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生活中的意外无处不在、防不胜防,可以说意外险是我们的首选保障。我们常见的意外险,有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以及保障更为全面的综合意外险等。和其他人身保险产品相比,意外险一般价钱较低,保障金额很高,购买手续简便。

“北京保监局:意外险与责任险是客户双重保障”

责任险,是投保人担心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可能要承担对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从而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保险企业的一种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公司、团体、家庭或个体在进行生产、业务活动或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合同,应对受害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都能投保责任保险。常见的责任保险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医疗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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