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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周一发布《关于5年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一些事项的通知》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又于昨日发布了《关于5年
继周一发布《关于5年国债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一些事项的通知》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又于昨日发布了《关于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有关一些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并公布了首批上市国债期货合约(tf1312、tf1403、tf1406)的可交割国债范围及其转换因子,并且公开了国债期货转换因子[转换因子通俗来讲,就是中金所公示的各种可交割券相对名义标准券的官方升贴水现券市价除以转换因子,则可以衡量哪种国债现券为该到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便宜可交割券(ctd)]和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根据中金所昨日公示的首批上市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tf1312、tf1403、tf1406可交割券种目前分别达到26只、22只、22只,对应的票面价值只适合tf1403交割。
而对于中金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来讲,转换因子实质上是面值1元的可交割国债在其剩余期限内的现金流,用3%的国债期货名义标准券票面利率贴现至最后交割日的净价(全价减应计利息)。通俗来讲,就是中金所公示的各种可交割券相对名义标准券的官方升贴水。
现券市价除以转换因子,可以衡量哪些国债现券是该到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价可交割券( ctd )。 因此,转换因子也是国债期货投资者入市前的必要参考因子。
上周五中金所发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规定,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债;(二)并且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关联规定;(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且昨天中金发布的《通知》进一步确定了5年期国债期货可交割范围的几个事项。 即合同上市后新发行的符合可分割国债条件的国债,在交易所公布该国债上市交易日(含)前将其纳入可分割国债范围的交割月重新发行,上市交易日至合同最后一个交易日(含)的5年国债,也可以进行合同交割
但合约交割月新发行的7年期国债,其到期日距交割月首日的期限超过7年,不纳入合约可交割国债范围。且根据财政部和托管机构关于国债转托管的关联规定,为保证国债期货交割的顺利进行,因付息导致合约交割期间暂停转托管的国债,也不纳入该合约可交割国债范围。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年末,剩余4~7年国债期库存共约1.9万亿元,且各期库存最大,抗操纵性最好,是市场主要交易品种,可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于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
不过,华泰长城期货的国债期货研究员胡继富向记者介绍,tf1312合约的实际可交割券达26只,但美国成熟市场普遍在10只左右,可交割券如过多反而会引发到底以谁为标的的问题出现。
据胡继富介绍,截至去年4月,国内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约4.91万亿元,所占比例为68%,而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持有量又占40%以上。 更重要的是,许多国债被银行置于持有期限( htm )和可出售)项目之下,放在交易类的比例很小。 另外,3种账户转换存在一定困难,抛售后还需承担所得税,因此市场上流通的可分割国债数量其实很有限,对ctd的可获得性构成了威胁。
胡继富还担心,债券市场目前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加之商业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机构对宏观经济的评估具有一定的趋同性,这可能会导致国债期货市场的结构性多空失衡。而且国债期货上市初期商业银行的缺失,也有可能影响国债期货的定价效率。
对于本周五即将挂牌交易的国债期货,中金所已声称目前各项从业准备就绪。但在该交易所昨日公布可交割国债范围及其转换因子后,仍留下各合约的挂盘基准价及公募基金能否及时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悬念。(.第.一.财.经.日.报. .罗.文.辉)
标题:“首批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券种多达2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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