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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籍储户李先生称通过民生银行顾客经理郑某购买了1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不但没有收到承诺的投资收益,本金还缩水至仅6
韩国籍储户李先生称通过民生银行顾客经理郑某购买了1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不但没有收到承诺的投资收益,本金还缩水至仅61000元,由于顾客经理郑某已于2年前自杀身亡,储户李先生日前将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诉至朝阳法院。(参见本网此前报道《民生银行陷百万理财产品诈骗案 顾客经理蹊跷自杀》)。
但是,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新闻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存款人李先生的100万元并未购买民生银行的理财产品,而是直接汇至客户经理郑先生的个人账户。 “只是简单的银行提款业务”另外,原客户经理郑氏的死亡与银行无关。
8月2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管理部主任张军就储户李先生的投诉材料,接受了新闻网财经记者的专访。
民生银行:不存在这种理财业务
“我们查了全部的理财合同,并没有李先生这一笔所谓理财产品业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管理部主任张军说。如果顾客来民生银行买理财产品,理财经理会给顾客做一个风险判断,并会填写一个风险测评表。之后银行才会和顾客签订理财合同,同时会盖上银行的会计公章。
民生银行在此前的申请书中也表示,李先生出具的账户明细表与理财合同上加盖的储蓄业务印章和银行真实印章的尺寸完全不一致,经银行鉴定,该理财合同伪造。
张军向记者表示,在民生银行看来,李先生向顾客经理郑某个体账户划拨100万元是一笔很普通的转账业务。“对于银行来讲,顾客经理郑某是有着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民生银行的员工;另一方面郑某在民生银行开卡,他就是民生的顾客。”
在此前的报道中,李先生告诉新闻网财经记者,2009年去民生银行营业厅工作时,由于语言障碍,大堂工作人员向同为韩国人的郑先生介绍帮助工作。 随后,郑先生推荐了银行理财产品,并出示了民生银行理财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就业证和名片。 李先生购买了100万财富科技商品,郑先生办理了相关手续。 当李先生发现存入郑先生民生银行个人账户并提出质疑时,郑先生解释说,为了便于银行操作,先存入银行项目负责人的账户,然后退还给顾客。
顾客经理蹊跷死亡和银行无关
关于客户经理郑氏的死亡是否与财科技商品欺诈案有关,张军表示,郑氏死亡,银行方面也不便随意猜测。
据介绍,顾客经理郑某是一名韩国人,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代汉语专业,于2008年通过正常途径招聘进入民生银行。“之所以会聘用一名韩国人是为了满足民生银领域务需要。”张军表示,北京望京地区韩国人比较多,所以民生银行望京支行特别招聘了一位韩国员工,以加强对韩国顾客的服务,后因多次旷工,年2月民生银行依据劳动合同解除了与郑某的劳动关系。
年4月,郑先生居住的派出所民警向民生银行了解了郑先生的情况,民生银行得知郑先生于本月自杀身亡。
张军认为,郑某的自杀与民生银行没有太多关系,“自年4月警察来核实过一次郑某身份之后,就再也没有找过银行。如果郑某的死亡和银行有任何关系,公安一定再会过来调查,死者家属也不会放过银行。”
关于李先生说的百万元损失是否归咎于郑先生的欺诈,张军表示,“李先生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没有定论。 民生银行代理律师路金成则说,在李先生所说的整个事件中,除了汇款,剩下的故事都像是编造的。
据了解,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庭审阶段,判决结果将于近期公布。新闻网将持续关注此案最新进展。
标题:“储户购百万理财产品被骗 民生银行称其“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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