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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的两张银行卡被人在网上盗刷了97笔共计近16万元,他却称自己从未申请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而是被默认开通,遂向银行索赔
梁先生的两张银行卡被人在网上盗刷了97笔共计近16万元,他却称自己从未申请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而是被默认开通,遂向银行索赔。然而,网上支付的借记卡资金被盗,不同于直接采用银行卡在银行柜台、atm等以前传下来方法被盗,银行电子系统只能根据输入的卡号、持卡人身份证号码、支付密码等是否正确来识别。储户索赔要举证说明银行系统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有过错,结果两审均以败诉告终。
由存款人起诉
被开通网上支付却不知
密码变更后才知道是被盗
2008年9月,在广州做生意的梁先生委托他人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借记卡(下称a卡),2009年时因a卡丢失,他又申领了b卡。此后,b卡多次由他人代办存取款业务。
年11月底,卡被告知密码错误两次,经梁先生调查,从年11月19日至26日,a、b两卡通过盛付通支付平台支付80笔在线费用,银联网支付 梁先生表示,他只开设了具有个人结算功能的借记卡,没有开设过所谓的“网上个人银行服务”和“网上支付功能”。 这97个在线支付系统被他人盗走,a卡和b卡各被盗走近8万元资金。
在发现卡内资金被盗用后,梁先生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证实梁先生卡内资金被盗的报案属实,已立案侦查,现尚未侦查完毕。
原来,某银行的《顾客注意事项》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合同》格式复印件,针对发卡业务默认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 梁认为银行没有履行告知他的义务,于年1月向番禺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银行赔偿近16万元,并承担两起案件的诉讼费用。
银行答辩
这张卡都可以在线支付
顾客泄露卡新闻密码
银行方面的答辩显示,网上结算功能是刷卡必备的支出功能,在广州地区开通的这张银行卡都可以网上支付。 银行告诉梁先生卡有网上支付功能,充分提示风险,确定采取了严格的防范措施。
并且指出,梁先生本人曾办理两卡的资金变动短信通知服务,但该服务功能后通过银行服务电话被取消了。通过电话取消该功能,是需要输入卡号、密码等新闻的。而电子银行系统网上支付的流程也规定,不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银联网上支付,都须输入正确的卡号、持卡人身份证号码、支付密码及cvn2码(卡背面3位斜体数字)。根据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梁先生严重缺乏保护银行卡新闻及密码的意识。
银行认为,梁先生作为持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这些新闻和交易密码。 如果新闻和交易密码被他人知道,梁先生应该承担不可避免的重大过失责任。
法院判决
在线支付与以前流传的支付不同
顾客要说明银行有过错
番禺区法院在一审中判定,该银行的《顾客注意事项》等文件中收到借记卡后,明确记载“具有网上支付功能”。 与在银行柜台、atm、自助银行、pos机直接刷卡取现不同,银行有义务识别银行卡真伪,如果无法识别非法复制的银行卡而对存款人造成损失,银行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在线支付,银行电子系统只能根据持卡人输入的卡号、持卡人的身份证号码、支付密码和cvn2代码是否正确来识别持卡人本人的支付指令。
梁先生并无证据证实银行的电子银行系统本身即存在安全隐患,也无证据证实银行违规操作。相反,97笔网上支付指令人输入的四项新闻正确。梁先生应对此承担卡片新闻保管不慎的责任及因为此造成的损失。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梁先生两案的诉讼请求。
梁先生不服上诉,今年6月20日,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题:“未申请网上支付被盗刷 储户告银行默认开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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