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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经营着一家电信设备供应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公司逐渐赢得了稳定的市场,并成为国内某龙头电信公司的设备供货商。这
张先生经营着一家电信设备供应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公司逐渐赢得了稳定的市场,并成为国内某龙头电信公司的设备供货商。这两年,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张先生打起了“上市的主意”。
但是,上市需要过桥资金,这个金额让小张很难住。 天津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了解这一情况后,向张先生推荐了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张的公司报告上有3000多万元的国内大型电信公司应收账款,从双方以往的交易历史来看,该大电子公司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要求按期还清并退还应收账款,该公司同意向天津农商银行转让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转让后,天津农商银行给予张先生的公司2800万元的保理额度,期限一年,一年内可循环采用。该保理授信额度一方面满足了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诉求;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时,该行对该公司无追索权,因为此融资款发放后,公司财务记账体现为应收账款减少,货币资金增加,不增加借款,从而还为公司美化了财务报表,为其上市提供了便利。
天津农商银行无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卖方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该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行给予卖方一定比例的资金融通,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天津农商银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的业务。保理额度比较有效期一年,一年内该额度可循环采用。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且到期日不得超过保理额度到期日后6个月。
标题:“银行保理业务为公司上市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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