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60字,读完约6分钟

华夏银行代售有限合伙基金再次出现兑付危机。网民王先生昨日(5月23日)致电投诉称,经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下属网点顾客经理推销

华夏银行代售有限合伙基金再次出现兑付危机。

网友小王昨天( 5月23日)电话投诉,通过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下属网点客户经理销售,年3月,他以100万元认购该银行代销的“观言吉祥煤业股权投资基金”,自今年3月到期以来

值得观察的是,在这款有限合伙产品证明书上,产品被定为较低风险产品,并确定指出对应的收益率是11%~15%,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接受采访的多位银行理财专家表示,有限合伙人产品最少应被视为中级以上风险,代理销售产品的银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未向顾客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则有误导销售的嫌疑。

顾客冲着银行的招牌买产品,产品风险却不受银行控制。这种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责任由谁承担?

中央财经大学银领域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认为,银行的代销财科技商品发生损失的责任不在银行。 虽然不能保证代销产品没有问题,但是银行希望在代销产品时好好控制风险。

记者昨天致电华夏银行总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北京分行有部分顾客购买上述基金,“我行得知产品到期未按时兑付后,已成立专项从业组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要求大观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向我行已到期顾客提交兑付确认函,确定兑付时间表。一方面已聘请专业律师协助顾客对大观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追偿投资款项,直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协调中。”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管理人称项目的退款暂时很困难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观言吉祥煤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产品证明书,该基金性质是有限合伙制基金,基金规模1亿元,发起人和管理方是北京观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后更名为北京大观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托管行是华夏银行,由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企业和抚州东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进行第三方资产担保。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根据 证书,购买金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情况下,收益率分别为第一年11%、第二年11.5%、第二年12%。 购买金额在300万元至800万元的情况下,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3%,8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为13%,第二年为13.5%,第三年为15%。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该产品投资项目是内蒙古吉祥煤业有限企业,证明书称该投资基金具有项目资源稀缺、矿业企业经营前景大、第三方担保企业全额担保、流动性好等优点。

北京大观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企业网站显示,该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从事私募股权管理基金和基金管理工作。 工商局资料显示,全年,该企业注册为3家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与王先生认购的有限合伙基金对应的公司为北京中佳安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这种私募基金作为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方,其资产管理能力和资产处置能力都很有限,跟注册资本动不动就数十上百亿的正规金融机构有很大差距。投资的项目通常都有瑕疵,公司发这类基金融资的价钱较高,利率一般是15%~20%,12%~13%付给投资者,另付2%~4%的销售服务费给银行,项目风险一般很大。”某券商革新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关于作为担保方的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企业和抚州东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前者被称为注册资本5亿的国有资本控股企业。

记者从114查到了有限合伙基金投向的内蒙古吉祥煤业有限企业,该企业电话已经因欠费停机。

“我们已经去了银行和管理企业。 回复将于今年8月1日偿还。 请让我耐心等待。 ”王先生告诉记者,“除了我们买的二期产品外,北京大观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管理的三期有限合作基金6月又到期了,8月是否真的可以兑付还不清楚。”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记者昨日联系了有限合伙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北京大观言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企业,该企业昨晚在发给记者的回复中称,“观言吉祥煤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已经完全兑付,现有二期已到期未兑付资金4500万,三期还未到期资金8000万,销售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提示,没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因投资项目回款出现暂时性困难,造成未及时兑付投资者本金和收益,企业已向投资者逐一确认兑付安排并做延期承诺,对于已到期并作出承诺确认的投资者,第一批确认兑付的投资者确保6月15日按期兑付,第二批确认兑付的投资者确保8月20日按期兑付。”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产品证书表示“低风险”

根据顾客提供的产品证明书显示,理财产品分为r1低风险,r2较低风险,r3中偏低,r4中偏高,r5很高,r6高风险,并标出了分别适合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增长型、进攻型和激进型投资者,低风险产品对应的年收益为2%~4%,中偏低产品对应年收益为5%,中等以上风险产品的收益率标为不明确。

“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证书中明确了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风险水平低于r2,适合稳健型投资者,对应年收益11%~15%,表中风险水平高于r3 (中低水平)5)的年收益

“早知道是私募基金发的产品,我就不买了,”王先生称,顾客经理在产品销售时告诉他产品属于低风险高回报产品,可以放心选购。顾客经理并没有确定告诉他该基金的管理方是一家私募基金。

但是,对于王先生的这一说法,记者未能找到相关客户经理寻求证明。

“银行在代销理财产品时应做尽职调查,慎重选择代售产品。银行销售过程中应该向顾客充分提示产品风险,这款收益较高的低风险产品明显不符合实际,银行的行为涉嫌误导销售。”有业内专家表示。

今年3月,中国银监会发行的《8号文》指出,商业银行代理商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资产时,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查批准。

“去年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代售理财产品兑付门事发后,银行考虑到声誉风险,已经不再销售有限合伙类产品。今年”8号文“规定这类产品批准代销权限上升到总行,总行也不会批准代售这类产品。”某股份制银行理财师告诉记者。

标题:“华夏银行被指销售误导 代销产品现兑付危机”

地址:http://www.whahsh.net/wmjj/7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