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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安不成则封杀《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独家获得银联内部文件显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银联)正号召银联成员银行“招

招安不成则封杀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独家获得银联内部文件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 )呼吁银联成员银行“招安”向第三方支付款项。 在“招安”不成立的情况下,希望成员银行切断与第三方的支付接口,转到银联旗下,建立“统一的支付平台”。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这个意图一旦实现,会让年交易规模超过10万亿人民币的庞大金融市场彻底洗牌,超过20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在银联的“招安不成则封杀”之列。

目前,这个没有强制力的“封杀文”,考虑到各自的好处,实际上并没有被各银行认真履行。 银联、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之间的诸多复杂矛盾尚未解决,仍在累积,未来有可能以更激烈、更极端的方式继续升级。

其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的崛起,已经与以前传下来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联产生竞争,且日益激烈。

那么,是通过这样的行政手段实现“大一统”,还是通过市场体制掀起风波洗沙呢? 这是考验中国金融领域决策者的现实难题。

银联17号文

“这是我们内部业务交流的文件,怎么流出给您看? ”在《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询问中,银联品牌宣传部负责公共事务的人似乎有些措手不及。

“这份文件”,指银联去年12月19日印发的《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银联业管委【】17号文件,以下简称17号文)。

近几个月来,17日文已经引起了很大的反弹和游戏。

其原因在于,银联在17号文中号召成员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开放接口进行清理整治,并将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以实现银行卡“接口”服务的集中审批、统一接入和统一定价,最终推动非金机构统一接入银联互联网。

这意味着银联希望将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招安”纳入自己的旗下。 如果该文件得到落实,第三方支付市场将彻底洗牌,银联在交易清算行业的垄断地位将更高。

让银联无奈的是,自己点燃了烽烟,可“封杀令”始终乏人响应。

“在竞争中,大家应该有选择权。 ”在私下里,某股份银行电子银行部的负责人向《财经国家周刊》的记者坦白说,该银行对17号文没有承认。

全国人大财经委巡视员王连洲认为,银联的这种思维模式,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更重要的是,银联无权封杀第三方支付,也不可能垄断支付体系。

其中如果发生了事态,结局会怎么样呢?

第三方支付“之罪”

从业界来看,银联发行的17号文可以说是指示第三方付款的“檄文”。 在这8页的文件中,银联用不到50个字,非金融机构(包括证券、投行、保险、资产管理、财务、第三方支付等金融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17号文中以第三方支付为首要目标)成为支付市场的重要力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文件称,银联组织的调研数据显示,“29家非金机构与17家首要成员银行的银联卡业务接口超过630个,平均每家非金机构连接12家首要成员银行,平均树立接口22个”,银联认为,这些非金机构“普遍绕开银联互联网,采取各种不合规手段开展业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成员银行的好处。”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银行官员表示,银联在与银行就17号文的交流中,强烈强调了非金融机构提高成员银行的业务经营风险。

比如,部分非金机构接入成员银行系统之后,进行大量变造交易类型,如将代收代付、转账等交易类型套用至现场花费交易场景中,并且套用对公益类商户编码(mcc)、变造商户资料、异地移机等,部分非金机构则在银联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截磁截密、私自保留持卡人详细资料敏感新闻等。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据 17号文认为,随着非金融机构势力扩大,成员银行失去了在支付体系中的习惯地位,陷入被动。 非金融机构抑制发卡银行手续费收入、争抢商家的行为,也严重影响了早先流传的银行卡价格标准体系。 “此外,商家对成员银行现有的手续费标准表示严重不满,这也是引发此次政府调整刷卡手续费的原因之一。 ”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银联认为,非金机构与多个银行合作的多头连接方法,更是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153号)中,"第三方服务商不得从事银行卡新闻交换业务"的规定”,而且也违反了“银联卡业务规则的基本要求,影响了全体成员机构的好处”。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银联的痒

银联对第三方支付的指责为何如此之多?

业内人士认为,重要原因是第三方支付的崛起与银联直接竞争,双方的利益矛盾日益加剧。

成立于2002年3月的银联目前拥有近300家境内外成员机构,在第三方支付兴盛之前,一直是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的唯一交易清算供应商。这为银联带来了巨大好处。

根据2003年实施的《中国银联加入机构银行卡人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126号文件),每笔收据交易的结算手续费按照7:2:1的比率分配。 也就是说,发卡银行占70%,收据发行机构占20%,清算机构)银联)占10%。

截至年末,银联资产规模已达到人民币138亿元,营业收入约60亿元,净利润突破10亿元。在此前4年中。银联营业收入增长2.5倍,净利润增长近10倍。这些炫目的业绩被一点外界人士归因于银联的垄断专营地位。

“但是,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兴起,银联在支付清算中的垄断地位,不断面临挑战。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在银行从网上结算领取收据,逐渐延伸到网上渠道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触角不断延伸,“如果再快速增长,将与银联没有太大区别。”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釜底抽薪?

面对第三方支付的威胁,银联的希望是将这些业务全部统一在自己的旗下。 在17日的文件中,银联表示,各银行将“实现非金机构规范接入银联互联网,确保银联卡业务通过银联网中转、规范运营”,或者“逐步切断与非金机构的银联卡业务连接”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这是釜底抽薪之举,一旦实现,第三方支付企业只能在被“招安”或是被“清剿”之中二选一。

但据有关人士介绍,今年3月12日,银领域协会召集各行负责零售的副行长开会,提出制定价格条约,形成银行价格联盟。 对于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合作行业,银行应当采取集中审批、统一访问、统一定价的管理模式,集中管理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规范访问模式和系统接口,实行统一的价格标准。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在银联看来,大旗一竖自当应者云集,因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也存在好处冲突,正是自己的天然盟友。

银联17日表示,一些非金融机构损害成员银行的综合收益,包括降低发卡银行手续费的价格。 “调查显示,网上支付业务中,非金融机构向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为0.1%左右,远低于银联网内0.3%-0.55%的价格水平。 ”

银联估算认为,各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在此之前,确实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快速扩大网上客户,采取了“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营销,压低了银行的网上申请手续费。

这也引起了银行的警惕。年,多个银行以“为了降低网上交易风险”的名义,相继出台措施,降低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的网上交易限额,部分银行的借记卡信用卡转账上限甚至缩水九成。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限额的并且影响了客户购买的欲望,也繁琐了客户的购物支付程序。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对此,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快速支付等方法提高顾客体验加以应对。 例如,年4月18日,支付宝( Alipay )宣布快速支付,帮助顾客无需网络银行直接完成网上支付。 随后,财付通也开通了基于信用卡的“部分通”快捷支付业务,抵制了商业银行突然下降的网上支付限额。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封杀”受挫

在银联的“封闭文”面前,银行界各有所思,默默地观望着。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虽然17号文印发已有数月,但至今仍未得到银行响应。

一位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部相关人士表示,在银联、第三方支付、银行三方共同组成的网上支付系统中,银行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个大局面,而是希望看到有竞争的渠道资源。 因为银联统一接入平台后,是否会出现垄断价格还很难预测。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我们可能会考虑将一部分业务放在银联那里,但是肯定不会把其他支付企业的渠道统统砍掉。”上述人士指出,虽然存在话语权博弈,但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更首要的着眼点还是合作。

艾瑞咨询企业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联竞争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仍然是相互依赖、共同快速发展的关系,“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体系没有大到与银行体系相抗衡; 另一方面,银行希望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高成长性和创新性来提高竞争力。 ”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而且,在银行看来,已逐渐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足够强大的话语权。某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部人士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愿意接入银联平台,这也导致银行也无法独立完成接口迁移,“每天,第三方支付都会产生巨大的交易量,只要它们不同意接入银联,银行也不敢单方面切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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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银联没有对各银行说过不二的强制干预力。

“银联毕竟不是政府监管机构,而是一个卡组织,对成员银行只有类似于协会的约束力。”上述银行人士说,在网络整体的竞争关系中,银联还是需要靠高质量服务、合理收钱来提升竞争力。

与银行相比,第三方支付机构没有把银联的威胁放在眼里。

“银联是什么?首先它是跨行清算组织,首要是碰新闻流的,而并不碰资金,它把不同银行之间每天清算的新闻告诉各个银行。”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态度直接,“另外一个,银联区域分割。在这一些上,银联跟银行有点像,因为机制上就决策了分区经营,各个区域做自己的业务,效率比较低。”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矛盾还在

尽管“封杀文”受到软抵抗,但业内人士较普遍的看法是,银联可能还会以越来越多的方法实现自身目的。

“好处矛盾一天不处理,争夺一天不停止。 ”一位第三方支付负责人说:“但是,不管形势如何变化,第三方支付有多大的盘子,哪里能说银联关闭呢? ”。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则认为,就算没有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之间也有竞争。

“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实际上合作多于竞争。 ”该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银行向第三方支付的担忧正在增加,那就是是否掌握顾客的新闻。 ”。

而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巡视员王连洲眼里,银联与银领域协会的“统一”方法,更被视作是一种“垄断、计划经济”的方法。

“作为金融系统的毛细血管,我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是变多了,而是变少了。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张宽海认为,中国金融系统应该向第三方支付宽容,“至少要给他们和商业银行公平的待遇。 ”。

张宽海认为,在中国支付体系中,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犹如供血系统中的骨干和主干血管,而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当于毛细血管,为社会基本组织、个体输血作用。

王连洲告诉记者,银联如果真的要关闭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会轻易实现。 毕竟,第三方支付的出现顺应了互联网时代的潮流,“国家监管部门也不会让历史倒退”。

就目前来说,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清算业务政策,还处于混沌期。

年6月,央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银行卡收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涉及法人交易转移和资金清算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 迄今为止,只有一家银联获得央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因此该规定被外界视为第三方支付公司进入清算业务的政策收益空。

“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和前农工党中央秘书长陈建国两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推动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内开放》提案,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新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制度,包括对民营支付机构的准入,并且完整银行卡清算机构及业务监管制度。

标题:“第三方支付之罪:银联封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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