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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买信托只看收益率,不知风险在哪里冗长繁琐的合同文案,直看得人云里雾里“我行明天起发行稳健理财产品,182天5.1%,
很多买信托只看收益率,不知风险在哪里
冗长繁琐的合同副本,看起来云天
“我行明天起发行稳健理财产品,182天5.1%,364天5.2%……”昨天,周虹接到某银行的理财短信,不久另一家银行也发来短信,正在代销一个房地产信托产品,预期的年收益在9.5至10%,投资起点100万,周虹显然偏向后者。
她马上打电话给邮件的电话号码,说想预约。 但是,由于投资额并不小,周虹问了一些相关项目的风险情况,但没觉得疑问很多。
银行代销的信托谁负责
“你们的这个理财产品是哪个机构开发的? ”
“ 是xx 信托企业发行的,这是西部的一家知名信托企业。我们是代理销售的。”电话那端的顾客经理特别提到了信托企业的资质。
“能保证这么高的收益率吗? 不吃亏吗? ”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不过,这个项目通常情况下是能保证的。”
(/h ) )“正常情况可以保证,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吃亏怎么办? ”
“有没有风险,首要看该项目的现金流和抵押物,现金流充足,抵押物牢靠,通常都不会有问题。我们代销的这个项目是青岛的一个房地产项目,项目前景和风险保障,信托企业已做了层层把控,抵押物有土地抵押和关联公司担保两种方法。风险非常小。”
(/h ) )“那么,万一到期也不能支付的话,该怎么办呢? ”
“不可能有你说的情况。项目立项后,作为资金的受托方即信托企业会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而且随时会进行新闻披露;万一有风险,监管方也会在第一时间帮助解决项目兑现。”
听到这里,周虹反而有点不安。 作为融资对象的信托项目在外国。 她不能理解信托企业在外国,但银行是代理销售机构,“只负责销售,不承担风险”。 万一真的有风险,找谁的权利也是件麻烦的事。 合同上写的部分是“本人正在浏览风险提示,希望承担投资风险”。 一旦无法兑换,最终的风险就意味着投资者自己承担。
一个走上拍卖程序的范例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 信托合同不允许约定保本、保收益等词语,需要顾客在风险预约书上签名。 这证明了信托产品有风险。 信托年化收益主要集中在8-12%之间,这超过了许多实体经济的利润率。 没有风险,为什么要获得那么高的利润? ”一位银行领域的老手作了说明。
前不久,山东一个房产信托项目因无法到期兑现,不得不走拍卖程序,曾引发了业内和投资者的关注。
据悉, 拍卖标的青岛凯悦中心涉及中融信托发行的房地产信托项目,被信托业誉为有名的烂尾房地产。 在找不到下一个接盘的困境中,必须委托法院进行拍卖。
该信托项目成立于年10月,募集规模为3.845亿元,预计年收益率为10%左右。
“当初产品的立项时看起来也很稳固。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信托最受欢迎的时候是房地产公司最缺钱的时候,房企融资价格在20%左右。 兑换期到来的时候,房地产面临宏观调控,市场行情不好,项目销售不成功,风险就出来了。 “不能按时兑现。 怎么办? 因为没有钱,只能拍卖抵押物。 但是,能否全额兑付还取决于拍卖结果。 ”
信托产品的风险在哪里
目前,许多投资者通过银行渠道购买信托,购买信托产品。 最在意的是收益率和投资期限,不太了解项目本身的风险、发行方的资质。 当然,冗长繁琐的合同副本,很多投资者丈二也不知道。 自己能做的,只有花钱签字。
比如常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信托产品,从项目立项到销售到兑现,要经过几个环节,那些路径,大多数人并不清楚。
举一个例子,某住宅企业打算开发高级大厦。 如果自身资金不足,银行无法借钱,请找到信托企业,付18%的价格帮助融资。 信托企业看到项目本身是可行的,而且提示的利率也很有吸引力,所以将其包装成信托产品,先找代理商。 最常见的是找银行,找第三方理财机构。 根据市场行情,至少给3%到4%左右的手续费。 信托企业通过这个受托理财至少获得4%左右的手续费,剩下10%左右的收益,对投资者也有不小的吸引力。
万一出了问题,对投资者来讲,最大的风险在哪里?拿房地产信托来讲,风险在于:一是融资企业无法偿还资金;二是房地产接盘基金对于打折低价的房地产项目没有有趣 ;三是市场对于大幅打折后低价出售的土地和房产没有购买意愿;四是信托公司及其股东无力偿还投资者损失。
如果投资出现赤字,如何维权
信托产品出现亏损时,投资者最在乎的是,银行或者信托企业会不会兜底?
事实上,根据合同,银行在产品代销和产品定位上发生损失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企业承担的责任也有限。
比如在通常的样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企业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企业违背信托计划文件、解决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企业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根据 合同,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信托企业会做出不恰当的处分,看是否承担责任。 当然,投资者很不甘心。 例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不能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必须和信托企业签订合同,找信托企业。 找到信托企业,信托企业联系融资方,说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在和谁签约,向谁索赔。 最后,找到了信托企业,但没办法,信托企业会给出借口。 根据信托法的有关规定,信托企业不得约定信托财产不损失或保证最低利润。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说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不太容易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通过银行渠道购买信托财科技商品时,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履行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最终必须根据信托合同确定责任,但由于投资者已书面签署,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
因为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讲,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说明,保证合伙人在好处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信托产品出现亏损时,投资者最在乎的是,银行或者信托企业会不会兜底?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企业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标题:“高收益的信托产品风险在哪 亏损了谁来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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