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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刷案件频发的形势下,如果银行依然不作改进,无疑只会让“顾客痛,不法分子快”。时下,银行卡已经成为居民个体采用最广泛的
在盗刷案件频发的形势下,如果银行依然不作改进,无疑只会让“顾客痛,不法分子快”。
目前,银行卡已成为居民个人最广泛采用的非现金支付手段,发卡量和交易金额都有快速增长的趋势。 但是,在银行卡业务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围绕银行卡的各种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如信用卡套现、银行卡盗刷、atm、短信、电话诈骗等。 其中银行卡被盗事件特别多。 一旦发生盗窃案,银行往往不仅要成为众矢之的,还必须成为最大的事实受害者(声誉损失+资金损失)。 面对层出不穷的“克隆卡”犯罪,商业银行必须做点什么。
一、银行卡盗刷案件呈现新的优势
案件频发,相关金额越来越高。 现在银行卡被盗事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的金额越来越高,很快就变成了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涉案金额的膨胀真是触目惊心。
渠道多样,犯罪方法越来越隐蔽。与以往在atm机加装读卡器等作案手段相比,现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更难识破,比如,与商户勾结,利用pos机复制银行卡、窃取密码;利用钓鱼网站或其他手段盗用顾客的个体网银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令人防不胜防。当前的很多盗刷案件,银行根本无从知道不法分子通过什么渠道、在什么时间、哪种场合完成了对顾客银行卡的“克隆”。
顾客追偿,方法更加多样化。 由于此类案件难以破案,大部分资金无法收回,无论损失额如何,银行无一例外都成为用户的首要追偿目标,对于大额资金被盗的顾客来说更是如此。
司法倾斜,银行责任越来越重。目前,尽管法律、行政法规及关联司法解释对银行卡盗刷案件的责任裁定并无确定规定,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裁决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总体的标准和趋势是银行责任在所难免,而且这一趋势有逐步扩大的倾向。
对于“克隆卡”事件的频发态势和此类事件给银行带来的重大伤害,商业银行必须做些什么来扭转这一不利的局面。 银行要转变观念,坚决摒弃无所事事的思想,增强事业主动性,形成较为有效的应对机制,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二、快速反应,树立银行卡盗刷后资金拦截的应急解决机制
目前,犯罪分子窃取顾客新闻后,获取资金的常用手段有直接提取、从多个账户转账后提取、pos兑现和购物等方法。 在犯罪分子收钱之前,资金往往在多个账户之间迅速流动,归零,分散划拨。 这个时间段是银行和犯罪分子“分秒必争”的黄金时间,也是银行比较有效地切断资金的最佳时机。 如果银行迅速做出反应,也可以在钱被拿走之前,实现资金的比较有效的拦截。 但是,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 由于制度受到限制,出现盗表现象后,即使顾客及时向银行反馈了消息,在未得到警方通报和其他说明之前,银行往往由于无法限制制度或不愿承担法律责任而限制资金转入账户 多数情况下,顾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资金被挪用,银行由此背负了“不作为”的骂名。 在盗窃案件频发的情况下,如果银行依然不加以改善,肯定只会“顾客痛,不法分子快”。
由于资金转移可能涉及多个银行,所以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资金的快速拦截,跑赢犯罪分子,需要在同业间树立一套对比银行卡盗刷案件的应急解决机制,突破现有的制度限定,做到特事特办,减少时间损耗。不仅是在某一家银行实现账户的快速锁定,还要实现对跨行账户的快速锁定;不仅要锁定一手转入账户,还要锁定二手、三手等转入账户。该机制可以由同业公会牵头,在公安机关的许可下,通过银行间相互协调配合,快速追踪资金去向,迅速查询资金转入账户新闻或是花费商户新闻,在第一时间对涉案账户(包括个体账户、刷卡花费的商户账户)进行冻结,达到比较有效拦截转移资金的目的。对于刷卡花费,如果资金还未到达商户账户,则可以通过终止或延缓清算锁定资金,减少顾客的资金损失。
(/h/)三、共享新闻,建立相关账户事后跟踪和防范机制
在银行卡盗刷事情中,利用多家账户快速分散转移资金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方法。然而,如果警方未予立案,一旦款项被转走,这些账户可能无人过问,银行对这些涉案账户可能也不会采取任何比较有效的限制措施,为犯罪分子继续利用这些账户开展违法活动提供了可能。即使警方和银行联合采取了限制措施,但显然也不足够。这种限制处理不了不法分子继续在银行间用原开户资料大量开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对此,银行应尝试树立对盗刷涉案账户的事后追查机制,搭建同业间新闻共享平台,把涉案账户及同名开户人(以身份证号为鉴别标准)的全部账户列入“黑名单”,并且对开户人在全部银行的开户情况进行核查,实现对嫌疑人拥有的全部银行账户的全面监控。银行要对嫌疑账户进行要点监控,必要时可对这些账户设置转出限制。当嫌疑人现身营业网点时,银行应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全力抓获犯罪嫌疑人。这种事后追查和防范机制,可以减少不法分子持续作案的可能,大幅增加犯罪分子的作案价钱,从而比较有效保障顾客的资金安全。此外,银行间还可树立被盗刷账户和顾客名单的新闻共享平台,此举不仅可为警方提供比较有效破案线索,还可以切实防止极少数人“贼喊捉贼”钻空子套取银行资金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持续创新、银行卡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克隆卡”犯罪行为的持续泛滥,已经严重威胁到银行卡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对此,银行应切实加强管理革新,可对大额资金交易设限,加强顾客的资金安全管理。例如,对比不同渠道,如电子银行、柜台、pos花费等,通过与顾客的协商,对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交易金额、允许交易时间进行个性化设限,顾客资金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超限时须进行验证,从而保证顾客的资金安全。与此并且,为方便顾客交易,可由顾客发起申请,根据其本人诉求通过电话、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对交易金额、交易时间进行调整,满足顾客的不时之需。与此并且,“克隆卡”的泛滥亦为银行加快推进不易被克隆的金融ic卡提供了良机,银行应善于化“危”为“机”,切实加大ic卡的营销宣传从业,并且致力快速改善金融ic卡的用卡环境,提高卡片采用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促进银行卡业务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
标题:“评论:铲除“克隆卡” 商业银行当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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