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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亿元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蛋糕”,对保险企业来讲有点难啃。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
上千亿元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蛋糕”,对保险企业来讲有点难啃。
根据《城乡居民关于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大病医疗保险不再由政府医保经办部门运营,各地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
但据早报记者了解,在已经开展大病保险的地区,多数险企在方案设计上仅将保障范围设定为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病种和费用,险企谨慎心态尽显。而在近两个月开展招标的浙江湖州、贵州毕节等地区,由于商业保险企业放弃项目中标资格、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不足,这些地方不得不启动二次招标。
多位大病医疗保险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争夺经营权,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是流标的首要原因。 一家小保险公司在降价获得中标资格后,最终考虑到业务风险,选择了退出市场。
保守的保障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发改委等6个委员会发布《指导意见》不到一年,山西太原、辽宁鞍山、陕西西安、宁夏、内蒙古、江苏、浙江、湖北、湖南等近20个省区市开展了大病保险。
但从多家地区执行大病医保方案来看,地方政府与保险企业心态均较为审慎。大多数地区在方案设计中仍是对比目录内病种和费用进行保障,以提高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仅有苏州等少数地市在方案设计时突破药品目录。
一家大病保险项目的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险方案出台是希望地方利用聘任制基金提高风险保障,但这是一个动态的运行过程。 不应该突破基本的目录和分级诊疗制度。 否则,医疗费膨胀,受制于有限的地方政府财力和保险企业专业能力,不能轻易弥补这些漏洞和问题。
另外几位参与大病保险方案设计的负责人也表示,在目前药品流通体制并不理想的情况下,不同的药物个体负担水平相差很大,在大病保险方案设计时选择通过基本目录的设定可以控制费用。即使地方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较高,大病保险报销放宽到目录外的病种和费用,也要设定封顶赔付,对过度医疗行为进行监测和预防。
《指导意见》指出,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营,政府参与风险责任的分担,保险公司有望直接获得保险费以实现业务扩大,保证本微利的运营。 但是,接受采访的许多大病保险负责人态度非常谨慎。
一位负责人称,将更倾向于在一点已经参与经办新农合的地区先行先试。保险企业只有搭建好基本医保的数据和平台体系,大病医保在方案设计上与基本医保进行紧密衔接,通过大数法则的分散才能保证赔付率稳定,确保长久运行。
经营权之争
在专家人士看来,国家层面推行大病保险试点,除了希望利用好新农合结余基金提高基本医疗的保障水平之外,另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步将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的经办权由政府自办交由委托保险企业经办。
晨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通常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和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中标成功的保险企业最终必须与地方政府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保险合同,在具体保险费的征收、保障范围的设定、核赔偿环节等方面进行具体协商。
但早报记者查阅各地政府采购网了解到,浙江湖州、贵州毕节、广东佛山、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方近期频频出现废标。浙江湖州(5月2日)称“中标人因故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毕节市(5月24日)则因“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佛山(6月28日)废标的原因为“比较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此外,黔西南州(6月25日)废标也是该原因所致。
早报记者给上述相关政府部门打了电话,但未能知道更详细的原因。 但业内人士表示,从现实情况看,招投标技术环节出现问题、政府部门争夺经营权、市场恶性竞争等是流失的首要原因。
一位大病保险负责人称,佛山的招标中,招标方要求保险企业提交有关最近一个季度末偿付能力的第三方审计报表,但是按照现实的情况上市保险企业只能提供半年报的,政府只能撰改竞标规则来重新招标。
针对技术环节问题,政府设置门槛过高,恶性竞争引发的趋势更为普遍。
一位参与大病保险招标的负责人称,在与有的地方政府具体信息表达时,保险企业只有做与不做的选择,对方案没有设计和选择权。地方大病保险基金亏了4000万元,却以3000万元的标准来做招标,保险企业无法实现保本,自然不会参与。
商业保险企业的激烈竞争也将引发地区新一轮的招标。 据悉,云南昆明已选定中国人寿、平安养老、太保人寿及大地保险4家保险企业云南分企业为供应商。 不过,人保健康表示希望进入政府部门的信息和市场,云南昆明也将开始新一轮的招标。
但据多位大病保险负责人介绍,实际情况是,分企业层面通过压低价钱中标后,母企业层面往往觉得风险太大最终选择退出,最终导致一点地方产生流标。
标题:“近两月多地频现大病保险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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