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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更多市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少数银行对理财产品起息日没有向客户明示,引发了客户不

随着更多市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少数银行对理财产品起息日没有向客户明示,引发了客户不满。

前几天,超过70岁的市民孙爷爷给本报打电话说“使用直达列车——今晚3点15热线”。 反映了在某大型国有银行于投资期限35日,购买了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5%的理财产品。 产品过期时,老人发现当天购买财物科技商品到产品利息日之间有5天是按活期存款计算的,但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向他提示这种利息计算方法。 以他在一年内各月滚动购买这种理财产品来计算,几乎两个月的资金被占用时间按活期存款计算。 他向银行职员提出疑问,回答对方是总行的规定,对此老人觉得银行的答复非常失望。

“理财销售产品猫腻多 起息日不明示”

记者随后把孙大爷反映的情况向银行进行了核实,银行承认情况属实,对于销售人员没有提前向老人讲解清楚利息计算方法表示抱歉,并主动联系老人达成谅解。记者还在本市部分银行网点进行了暗访,发现个别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简化了步骤,有的仅是贴出了产品的简短证明,没有给客户提供理财产品证明书,还有的银行人员甚至没有给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风险判断。金融业内人士指出,银行人员应主动明示“时间”概念,告诉客户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如果投资者买入的时间较早,而该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又比时间长,那么实际收益率确实会被拉低。

标题:“理财销售产品猫腻多 起息日不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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