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35字,读完约2分钟
格隆汇1月9日在丨st天成600112.sh上发表。 年1月7日,企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企业发布警告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决4号),公告警告函第一份复印件如下。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询,您企业内部管理有缺陷,以劳务购置费的名义汇给供应商,由供应商汇至您企业相关员工个人账户,最终汇至企业部分员工和相关自然人个人账户,用于报酬支付、资金转移和清算费用,并在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占全年合并报告营业收入(修订前) 3.23%、多计净利润232.41万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新闻公开管理办法》(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2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对你企业发布警告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你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要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营意识,认真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勤勉尽责的义务,督促企业规范运营,保证新闻披露的真实、准确、完善。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私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企业收到上述警告函后,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非常重视,并及时传达给了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 企业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自我调查和改进,并对相关会计错误进行了更正。 (详情请参照企业2019年12月17日发表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株式会社关于订正会计错误的公告》【临2019-044号】。 企业要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情况披露制度的学习,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企业新闻披露质量,提高企业规范的运营水平,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标题:“ST天成(600112(行情))内部控制存缺陷 收到警示函”
地址:http://www.whahsh.net/wmjj/4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