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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如果不向银行“朝贡”19万元与自己毫不相干的 “咨询费”,要想银行贷款,则面临延长审批时间。如此作派竟发生在杭州市上
储户如果不向银行“朝贡”19万元与自己毫不相干的 “咨询费”,要想银行贷款,则面临延长审批时间。如此作派竟发生在杭州市上城区一家国有银行吴山支行,昨天工商部门对其处以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清波工商所所长徐航介绍,工商执法人员向杭州欧力基础工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定期查账时发现,该企业19万元支出的“造价咨询费”十分蹊跷。 为什么一家工程企业要向与自己无关的杭州国有银行造价咨询中心支付19万元? 这家国有银行和造价咨询中心之间有什么关系? 其中有经济违法行为嫌疑吗? 在请示上级有关领导后,工商机关展开了全面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对工程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进行询问获知,因为工程企业急于想从这家国有银行吴山支行贷款,而银行从业人员以“放贷紧缩”等为由不给放贷。经多次信息表达,银行从业人员终于松口,并含蓄工程企业要想及时贷到款,必需与这家银行有业务往来的一家造价咨询中心树立关系,并支付关联的“咨询费”,那样,才能保证贷款及时到位。
本来向银行贷款必须支付巨额利息,但如果想让这家国有银行贷款,则必须支付追加的“咨询费”,是支付还是不支付? 工程企业上下都非常烦恼。 由于工程企业急于采用这笔贷款,法人代表最终拍板表示:“这笔钱将成为银行工作人员去旅行的费用。 ”。
全面掌握工程企业申请贷款的遭遇,上城工商分局以涉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这家国有银行吴山支行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银行在向工程企业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以延长贷款的审批期限为要挟,要求工程企业与银行有业务往来的“造价咨询中心”签订造价咨询合同。为尽早拿到贷款,工程企业被迫向“造价咨询中心”支付19万元“咨询费”。
上城工商分局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搭售商品的关联条款,向杭州这家国有银行吴山支行开出9.5万元的罚单。
标题:“国有银行放贷竟要19万元“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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