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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身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2/3的保险企业涉足此类业务。但并且电话销售中出现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问题,严重侵

近年来人身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2/3的保险企业涉足此类业务。但并且电话销售中出现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问题,严重侵害客户合法权益。保监会日前制定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对该项业务予以整治规范。

“保监会:禁止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顾客”

《办法》加强了电话销售主体的资质管理和销售环节的细节管理,处理了销售失误、电话打扰、落地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开展电销的企业连续两个季度还款能力充足,近两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等规定的,在保险公司及其委托机构设立全国统一的专用号码,在官网醒目位置开设新闻披露专栏,公布电话号码、电子销售产品新闻、客户投诉的维权途径, 各企业应当根据地区、人民的生活习惯制定禁止发布时间,除顾客主动要求外,每天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发布销售的各企业应当填写禁止发布名单,并制定6个月以上的禁止发布期限 保险公司必须录制电话通话的全过程,录制成交物品并备份存档。 保险期在一年以下的,应当在五年以上,保险期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十年以上。

“保监会:禁止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顾客”

《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监管责任主体:呼出地保监局负责电话销售中心批设及委托代理项目备案等一些事项,呼入地保监局负责对辖内电话销售业务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标题:“保监会:禁止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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