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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典型范例,黄某1.78亿元私募骗局名列其中。据介绍,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典型范例,黄某1.78亿元私募骗局名列其中。据介绍,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黄某伙同他人先后注册成立上海汇乐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等9家投资管理企业,以高额回报为诱人的饵料,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共计1.3亿元。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间,黄某又在上海成立德浩公司,在天津注册设立德厚基金企业,以募集私募基金的名义,以签订协议、承诺8.4%的固定年收益为诱人的饵料,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4800余万元。
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推广造势 要想不上当受骗,关键是要拒绝高利率的诱惑”。
集资行业向理财产品转变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频发。 据介绍,全国公安机关近几年平均每年立案2000余件。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告诉记者,非法集资活动有六个优势。一是涉案金额在增大。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通常占同期经济犯罪总量的5%以下,但是涉案金额往往占到经济犯罪涉案金额总量的10%以上。二是地域相对集中。年,全国立案数排名前十的省份,案件总量占全国的77%。三是跨区域案件增多。四是隐蔽性强。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注册一个正规的企业和公司,然后通过开发项目、投资理财的形式,许诺一点高额的回报来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五是职业化趋势有所显现。部分公司和个体专门从事资金的低吸高放业务,这些资金掮客的非法获利能够达到10%,甚至是30%。六是涉及的行业较广。“非法集资正在从以前传下来的,比如房地产、矿产资源、农业、林业行业向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包括一点理财产品等一点新型行业转变。空间也在从实体向互联网逐步快速发展。”刘文玺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仅民间金融业,银行保险业的非法集资事件也频繁发生。
年12月,保监会揭露了“中国大爱保险服务集团”类似非法集资的骗局。年9月,陕西兴平发生一起保险企业负责人非法集资案。该负责人田某伙同某银行从业人员以明显高于银行利息为诱人的饵料,通过向储户推销违规理财险种,导致上千人的5000万资金流入私人账户,造成巨大损失。年4月,中行员工涉嫌4亿元非法集资案受审。相同的手段是:高息作饵,银行从业人员居中“帮忙”。
投资渠道不太可能成为参与的诱因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从年初《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293件,结案3552件,对4170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
在严厉的打击下,非法集资为什么还在持续频发? 从杜金富来看,这必须从经济环境、参与筹款者的立场、法制监督的立场三个方面解体。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财富的增加,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更多,有价值的增值投资诉求更多。 但是,目前市场提供的投资工具有限。 例如,光靠银行的存款,就购买债券、股票和外汇……”杜金富说。 投资者必须在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中进行选择,一些喜欢高收益的投资者可能会将资金投入到高收益的民间借贷中,或者非法集资。
从参与集资者的立场来拆析,多个参与集资者缺乏相应的经济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不能区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心存侥幸,发财心切,从而上当受骗。而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关联法律机制建设还需完整。
对于个别银行职员涉嫌走私、非法集资的问题,杜金富表示,银行职员走私财物科技商品确实存在。 去年12月,银监会发出风险排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本银行销售的第三方理财商品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
杜金富提醒广大金融客户,分辨理财产品是否私售,首先要认清所购产品的发行机构,是银行的还是第三方的。其次,销售的产品是不是有合同,有银行盖章。再其次要仔细地阅览合同中关联的条款和新闻披露的文案。最后,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诉求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不要相信天上掉馅儿饼的神话。
合理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5月9日,40多位天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登上了通州北苑一家酒店的顶楼,欲以跳楼的方法引发社会的关注。对于这些投资者来讲,当初签订的投资理财协议中“120%的高收益”俨然成为挥之不去的“噩梦” 因为涉嫌非法集资,他们不仅没有等到返利,本金也难以追回。“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杜金富特别强调。
杜金富表示,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业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时间、多复杂、艰巨的业务,必须兼顾标本兼治。 一方面要依靠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强防范,加强日常监控报警,特别是要加强对教育的诱惑,实现关口的前进、提前打开。 必须通过推进教育,使社会公众形成“合理投资、自我承担风险”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
据悉,今年5月是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推广月,各地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教活动,推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关联金融知识,通过以案释法,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诱广大群众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比较有效遏制非法集资。
标题:“谨防非法集资变身银行保险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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