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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9日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提出了保险业要推行的四大改革方向,其中重要的一些即是市场化改革,
在月29日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提出了保险业应推进的四个改革方向。 其中重要的是市场化改革,“重塑体制机制特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 ”
项俊波称,市场化改革要点是树立三个方面的机制,包括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市场化的资金运用机制和市场化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上述市场化改革可以说是保险业监管层的简政放权之一。 监管层如何放权? 这对保险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保险公司准备好现实了吗? 证券日报的保险周刊将继续关注这个话题。
市场化定价
并不意味着涨价或降价
“定价市场化包括预定利率和费率市场化,预定利率市场化是对比寿险的,而费率市场化越来越多地是对比财产险的。”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谨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预定利率或保险费率放开并不意味着涨价或降价,只是把定价权交给保险企业。
国内保险业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只有30年左右的快速发展时间。 一直以来,保险产品都受到严格监管,其重要表现是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和产险费率都有严格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险种、依法执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新开发的人寿险种等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审查。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时,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基本原则。 批准的范围和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其他保险种类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137条还对未批准或备案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责任。
项俊波表示,要推进保险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树立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项俊波举了市场共同关注的寿险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的例子,“这个上限已经低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严重抑制了保险诉求,不符合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他称。
据王绪瑾介绍,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2.5%制定于1999年,当时银行存款的年利率为2%。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是考虑到了当时保险行业处于萌芽期,国内保险企业数量少,保险企业利差损失过大。 “现在已经不合适了。 ”他说。
产品策略、渠道策略、价钱策略是市场营销的基本策略,保险企业能够自主制定策略是有条件的,即发达的市场经济。王绪瑾称,如果市场化程度不足,公司本身不是完全的主体,加上全部者缺位的问题,各保险企业在竞争过程中不能充分考虑盈亏问题,也就不计价钱,进而导致了某些不合规的经营行为。
另一方面,在成熟保险市场,监管机构放松了对保险产品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约束,各保险企业对产品拥有定价权,市场为多元化产品提供了充分竞争的平台。 “保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开发产品,设定费率。 这样,市场上的产品就多种多样,这些产品受欢迎,它们造福企业由市场决定,保险业监理处不介入。 ’一位香港寿险公司高管对本报记者说。
项俊波指出,保监会下一步将要点研究推进寿险费率政策的改革问题,首要是放开定价利率,管住准备金的判断率。而事实上,以车险为代表的财产险费率也面临市场化的问题。以车险为例,目前的车险费率折扣上限是70%,各企业大打价钱战,也造成了领域乱象。王绪瑾称,“市场化定价以后,费率由各保险企业决策,它们可以根据自身产品或服务的不同调整费率,在市场中体现差异化竞争。”
从长远来看,“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将为保险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王绪瑾进一步解释说,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将带来保险业整体保费规模的增长,这将增加资本市场的投资资金,稳健的资本市场将受益于保险企业的投资业务。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预计,保监会近期要推动的寿险预定利率市场化将首先从以前传下来险开始,再逐步宣传。
服务实体经济
发挥金融体系支柱作用
在谈到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文案时,项俊波表示,必须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收益力,让保险资金支持国家建设,分享经济增长成果。
保险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对保险业与实体经济都是双赢的。对实体经济来讲,其直接融资价钱将降低,而对保险企业来讲,投资实体经济的收益率要高于存款利率。并且,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将提升资本市场的表现,进一步利于保险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投资。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认为,参与实体经济是保险资金实行新投资渠道的重要途径,据其估算,随着新投资渠道政策落地实施,年保险投资收益率预计将达到5%以上,长期投资收益率将达到5%以上
而上述改革思路,也被王绪瑾解读为保险业要服务实体经济,逐步成为金融体系支柱。
从国际上看,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险总资产应占金融总资产的25%至30%,但我国保险业目前只有8%至9%的占有率。 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但保险业排名世界第六,说明我国保险业和经济阻滞量在世界经济中快速发展的总量还不太一致。
王绪瑾认为,政策已经对资金投资资产比例做出规定,而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保险企业除了控制投资资产比例,还须充分判断项目的信用,从决定程序上把好关,防范风险。
障碍较大的准入
依然适用
关于保险业的进入和退出,项俊波表示,应该通过放松管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势,激发市场活力。
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险企业管理规定》对我国保险业的进入门槛做了确定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企业,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与我国大陆地区相比,国际成熟保险市场进入保险业的门槛较低,也允许退出。 例如,对香港地区目前保险企业最低的实缴股本要求为1000万港元,即欲经营综合业务(即常规业务和长时间业务)的保险企业或法定类别直接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其最低实缴股本为2000万港元。 如果属于专属自保企业,最低的实缴股份为200万港币。
“保监会当时设定2亿元注册资本的标准,是对多家因素的综合考虑。”王绪瑾称,一家企业进入保险领域后,社会影响大,必需有信用上的保障,信用只能靠高资本金来担保。在他眼中,保险业高准入门槛现在仍然适用,“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并不成熟”。
另外,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中国大陆保险市场对外资企业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寿险市场上,合资寿险企业中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为50%。
在退出方面,《保险企业管理规定》亦有关于保险企业解散与撤销的关联规定,用王绪瑾的话说:“退出机制的推出并不困难。”保险企业的退出可以参照《破产法》,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企业的成立,也可以视为为保险业推出退出机制做好了前期准备。
现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企业依法废止或者依法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保单利润”和“中国保监会的商业有关部门对保险企业有重大风险,社会公共
毋庸置疑的是,退出机制的推出必将为保险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正面影响。只进不出、只生不死,会影响保险企业的规范经营;而只有有了退出机制,险企才会有直接面对市场从而改善经营管理、完整治理结构的紧迫感,如此,才能逐步增强保险业的社会公共信服力。
不过,王绪瑾拆析认为,国内保险业近年推出退出机制的时机并不成熟,一方面,国内保险企业数量并不算多,更重要的是,我们保险业目前仍处在成长阶段,保险市场还存在很大快速发展空间。 (ccstock)
标题:“项俊波之“市场化”将把那些权力交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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