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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记者选取多款银行的关联理财产品,在对这些证明书进行了比对和拆析时发现,理财产品证明书内暗藏了多家问题。问题一:投

连日来,记者选取多款银行的关联理财产品,在对这些证明书进行了比对和拆析时发现,理财产品证明书内暗藏了多家问题。

问题1 :投入“一锅粥”的新闻公开不透明

例如,某银行一款理财产品在其“投资范围及投资资产种类”方面是这样描述的:“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首要投资于债券回购、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等等数十种。

(/h/)问题2 )产品评价不可靠的顾客评价过头了

在产品证明书中,我们经常还能看到关联风险评级,如某银行一款产品就在证明书中显示为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优选财富高级理财经理周琳说,“这都是银行自己给自己评定的,并非是第三方机构评的,意义不大。”

另外,银监会决定要求银行进行必要的投资者风险评估,很多银行也在进行。

问题三:清算期不享收益拉低实际收益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主张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不享受收益,通常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 周琳表示,投资者购买时间早,该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比时间长,实际收益率就低。 问四、霸王条款被光明正大地列举

在一款理财产品证明书中,记者看到:“在各投资周期内,顾客无权以任何理由于该投资周期到期前要求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当关联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等不利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

“小心银行理财产品“挖坑” 顾客测评走过场”

问题5 :推卸责任,自发“委托”产品

记者在一份风险揭示书上看到,银行确定表示该款产品是该银行与一家信托企业联合推出的理财产品。但在产品证明书中却写明银行是“投资者的代理人……”可见,银行只承认是代理、委托关系,但事实上作为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信托关系。

标题:“小心银行理财产品“挖坑” 顾客测评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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