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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只要199元,就能买6件超过30克的金首饰,你相信吗?乍一听,你肯定不信,可当这样的广告语
据中国之声《信息晚高峰》报道,只要199元,就能买6件超过30克的金首饰,你相信吗?乍一听,你肯定不信,可当这样的广告语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时候,大多数人就相信了。借着金价下跌的东风,目前一点电视购物的金饰品正卖得风生水起,特别是这样低价吆喝的金首饰吸引了不少客户。
但是,昨天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委员会举报非法电视购物广告时,却产生了惊人的结果。 据权威部门检查,这些所谓的“黄金饰品”中不仅不含黄金,而且有害元素超过近3000倍,成为可怕的“毒药饰品”。
中商联媒购委近期监测显示,20余家卫视疯狂发布低价销售黄金首饰的电视购物广告。大量客户投诉称通过电视购物买到了假的黄金首饰。媒购委监测人员先后两次在不同广告时间,对卫视上推广的部分黄金饰品予以采样购买,并委托国家首饰质检中心予以检验,结果是,这些“金首饰”不但一些金子都没有,还是可怕的“毒首饰”。比如,在这些所谓的“金首饰”中发现了大量致癌物质镉。
关于镉含量,国家标准不到100毫克/公斤,但这些“金饰品”中实际检测出的镉含量超过了2798.3倍。 也就是说,这样的金饰,四分之一的质量是镉。 我们知道镉不仅会引起过敏反应,还会对人体骨骼造成严重损伤,是致癌物质。 镉在人体积累后,潜伏期长达10至30年。
中商联媒购委孙之升处长:据首检从业人员介绍,这些假的金首饰普遍存在这个问题,甚至有些不光是镉超标,它的基本元素就是和铅镍锌铜组合在一起,比如这个镍也是对人体有一定的毒害,而且国内也有一个严格的界定标准。
这些要素的组合使假饰品带有金色。 但是,长时间佩戴这类饰品,患者会产生全身过敏反应,首先皮肤红肿,然后开始出现小丘疹和水疱,不及时治疗皮肤细胞很容易发生恶性病变,严重者很可能会引起哮喘和皮肤癌等恶性疾病。
其实,从假表、假币到假首饰,电视购物中的虚假推广,已经成为了老大难的问题。在触目惊心的背后,咱们不禁得问一问,发布这些广告新闻的电视台,是不是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孙之升:根据我们的统计,有些卫视曾向我们通报过近200次。 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中商联媒购委孙之升处长说,因为客户维权难、涉事方得不到真正的解决,一点电视台有底气把这些通报和谴责当做“耳旁风”。
(/h ) )孙之升)比如陕西广播,但实际上广告主、厂家、经销商、呼叫中心都在不同的地方,顾客也在云里,工商执法部门有时也找不到责任主体。 即使在向法院立案的时候,法院也说你要起诉谁? 或者,我们找不到这个产品。 本身就是三无产品。
对此,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发布虚假广告的电视台,丝毫没有疑问要承担连带责任。
(/h ) (岳屌山) )在我们的广告法中,如果刊登虚假广告欺骗或误导客户,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这些客户的合法权益是他发送的,广告刊登者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广告的经营权和广告的发行权是否知道广告是虚假的,进行设计、制作、发表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意味着,我们的顾客可以找他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主张自己所有的损失,并要求他们赔偿。
岳屾山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虚假广告仍然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客户的维权意识不足和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够。也许,一点海外的经验可以让我们借鉴。在美国,电视购物一旦查出涉及假冒伪劣,经销商遭遇到的处罚有时甚至是几辈子都没有办法还清的天文数字,而且一旦有了不良记录,他就别想再涉足这一行了。
在日本,电视购物广告不仅是必需要标明商品的相关情况,还须标明商家地址、电话、名称、法人代表姓名等等,客户可以通过这些新闻退货或者维权。当然,我们在这也有一句提醒,天上掉馅饼的事儿,通常来说是不会发生的,它更不会发生在电视广告当中。
标题:“电视购物金饰不含金反含毒 卫视被通报200次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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