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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多次到被害人兰关顺家中进行入门盗窃,多为近万元,至少数百元。 出于这种情况,被害人多次向内黄县东庄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公安依法侦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交给张建国、铁志刚。 经内黄县东庄镇派出所侦查,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多次到被害人兰关顺家中供认盗窃事实。 当时,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在内黄县看守所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为被害朋友兰运芳,以及被害人兰关顺村村长铁社,按被害人兰关顺的顺序咨询,要求案件私物化,按被害人兰关顺的顺序赔偿64000元经济。 起初,被害人不同意私有化,多次前往内黄县东庄派出所,要求派出所魏振峰严格处理案件,但派出所没有办法像依法被害人兰关顺万一样,和解的居间人兰运芳和派出所所长魏振峰从此和解,向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一方表示文案虚假“ 被害人兰关顺签订《和解书》后,被害人兰关顺亲眼看到,和解中介兰运芳向派出所所长魏振峰行贿5000元的事实!
内黄县东庄派出所所长为掩护罪犯张建国、铁志刚的犯罪事实,向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内黄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虚假案件调查《讯问》。 结果,得到了更令人震惊的结果。 根据案件调查《询问录》,犯罪分子张建国、铁志刚仅从被害人兰关顺手里偷了一次,共偷了1300元,同时被查明是犯罪分子的谁家会把现金放在家庭里留下? 其中的幽情,可能只有东庄派出所所长魏振峰知道? 如果犯罪者张建国、铁志刚从受害者那里偷了1300元,为什么犯罪者张建国、铁志刚要向受害者赔偿64000元? 目前赔偿金为64000元,被和解人兰运芳以特殊手段要求按被害人兰关顺序返还,合法赔偿金已返还,是否与东庄派出所所长魏振峰有关,也不知道。
记者认为,作为人民警察、基层派出所所长,人民群众应该在每起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虽然不怕一晚上水域被污染,但一旦被水源污染,其结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报社将继续关注和报道
标题:“河南内黄,多次被盗无处伸冤,黑恶势力无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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