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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30日公告,该行将于6月4日第二次增发年第十四期至第十七期金融债券。本次增发的第十四期至第十七期债券
国家开发银行30日公告,该行将于6月4日第二次增发年第十四期至第十七期金融债券。
此次增发的第十四期至第十七期债券,期限分别为1年期、3年期、5年期、7年期,均为浮动利率债券,利率基准为3个月的shibor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次加息发行规模均为50 固定债券票面价值,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投标方法。 招标使用的利率基准为6月3日三个月的shibor 5日平均,利率基准保存小数两位数。
其他发行条款及时间安排方面,上述四期增发债券缴款日均为年6月7日,起息日均为年4月8日。1年期品种上市日为年6月9日,其余3个品种上市日为6月14日。上述增发债券上市后同对应的原债券合并交易。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1年期为0,3年期为0.05%,5年期、7年期为0.10%;各品种均无兑付手续费。
上述四期浮息债第一次发行时的票面利差分别为-0.65%、-0.19%、0.01%和0.19%。
标题:“国家开发银行将第二次增发14至17期金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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