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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监局近日披露,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万州中心支企业梁平营销服务部利用开展拖拉机交强险业务为个体牟取不正当好处,被

重庆保监局近日披露,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万州中心支企业梁平营销服务部利用开展拖拉机交强险业务为个体牟取不正当好处,被罚款10万元。

经查询,年初至年2月,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行梁平营销服务部在提供拖拉机保险时,在收取保险费560元的基础上,额外收取投保人数十元至百元左右,保单约800余元。 收到的钱大多不计入企业保险费收入账,由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经理宁波和员工万华个体支配。

“永安财险肆意加价交强险 涉及保单约800份”

重庆保监局认为,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利用开展拖拉机交强险业务为个体牟取不正当好处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策对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

“永安财险肆意加价交强险 涉及保单约800份”

宁波作为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亲自或让员工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警告,并处罚金3.5万元。

万华作为永安产险梁平营销服务部前台从业人员,直接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万华是按经理宁某的指令行事,且个体获取的不正当好处较少,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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