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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策第一次续发行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从业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策第一次续发行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从业。现将有关一些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国债计划继续发行300亿元,实际面值将持续发行30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年7月11日,票面年利率为3.46%,按年付息,每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明确的续发行价钱为98.7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72%。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8月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年第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年8月7日
标题:“财政部14日续发300亿记账附息国债 年收益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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