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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a股受疫情影响波动加大,但基于对企业的预期,不少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实施了企业股票增资。
据《证券日报》记者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按增资变动截止日期计算,截至3月16日,年内有395家a股企业增资为企业、高管、个人等重要股东,合计市值增加182.49亿元。
从增资额来看,中国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分别为46.03亿元、25.68亿元、18.19亿元的股东增资额较高。 其中,中国平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最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年度长时间服务计划认购额4975.93万股,合计金额39.66亿元。 从领域来看,非银金融(申万一级,下同)、银行和公用事业领域累计增收额较高。
据记者整理,27家上市公司获得了实际控制人的增资力。 今年以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企业对邮政储蓄银行实施了三次增资,共计增资额25.68亿元,是实际管理人员中增资额最高的。 其次是华谊兄弟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增收华谊兄弟2亿4300万元。
新时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东通过增资上市公司股票,一是表现出对公司未来增长的信心。 二是有利于稳定股价,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恢复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三是有助于在重大外部冲击条件下,释放市场底部的信号,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增资的信披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 与投资者或他人共同发行的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1%,应于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披露增资资金来源。 违反规定购买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票的,在购买后36个月内,不得对超过该规定比例的部分股票行使表决权。
据记者统计,新证券法实施半个月后,截至3月16日,已有47家上市公司发布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收或减持1%以上股票的公告,此类公告的频率明显增加。
据记者整理,截至3月16日,年内36名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增资上市公司股票占总股东的比例超过1%,11名股东累计增资超过2%。
新证券法增加了股东增资信服公告的频率,确定了违反信服义务的后果。 这有助于规范恶意收购行为,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并且,新证券法确定进一步增资资金来源为需要公告的复印件。
新证券法强化和完善了上市公司的新闻披露制度。 特别是5%以上股东增资,要确定资金来源,优化上市公司质量,实现资本市场优胜劣势和良性循环。 潘氏向东表示,加强新闻公开也有助于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筹集越来越多的长期资金,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
(复印件来源:证券日报)
标题:“年内395家企业重要股东增持182亿元 新证券法细化股东增持信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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