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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检察白皮书提示风险:普通人不适合参与黄金期货交易金价波动,“地下炒金”暗流涌动。市检察院昨天首次发布的金融检察白皮书
金融检察白皮书提示风险:普通人不适合参与黄金期货交易
黄金价格波动,“地下炒金”暗沉。 市检察院昨天首次发布的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交易的“地下炒金”为去年本市案件率最高的违法金融活动案件近100起,多以投资咨询类企业和海外金融机构国内常驻机构的名义对外经营。
记者了解到,震惊国内金融投资界的“中天黄金”地下炒金案涉案8000多亿元,在全国有6000多家代理商。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企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立,在中国境内快速发展代理商招揽顾客并在企业交易平台上进行境外黄金保证金的变相期货交易。中天企业国内代理人杜某,招揽50余名中国大陆顾客进行交易,将钱款打入该企业的账号作为在香港黄金交易所买卖黄金的期货交易保证金,进行保证金100倍数额内的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在此过程中,杜某按顾客交易手数获取相应佣金,至案发时已获得佣金100余万元人民币,而投资人却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去年,杜某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110万元。
“非法黄金期货等交易隐藏着多种欺诈,一旦投入资金就很难收回。 ”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手段引诱投资者夸大投资收益,隐瞒投资风险,获取不义之财。 例如,在不断交易中收取高额佣金和手续费,逐渐蚕食本金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掌握操作平台的特征地位,与投资者打赌,迫使投资者在交易中损失本金,或故意阻碍投资者取出本金。 此外,犯罪嫌疑人通过交易软件提供虚假交易行情,或控制软件使投资者的利润交易订单无法完成,从而使投资者必败。此外,投资者的资金在转入所谓保证金账户后,被不法分子直接吸引。
奇怪的是,骗局重重的非法金融活动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会公众的投资诉求和金融市场投资渠道供给不足的矛盾短期内难以快速缓解,市场诚信机制还有待完整,场外市场交易监管体系也不完整。检察官提醒,黄金期货交易风险巨大,交易一方的盈利正是对手方的亏损,风险远高于股票等证券交易,不适合普通投资人参与;参与黄金等贵金属、外汇保证金、期货、延期交割的现货等交易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未在国家规定场所进行交易的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人还需观察,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非交易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划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直接受不法分子控制,并无安全保障。
另外,白皮书还指出,去年以来,利用“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窃取账户资金等新类型的金融犯罪事件层出不穷。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49起,1188人,审查起诉案件2490起,3381人,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78.5%。 其中,信用卡诈骗犯罪位居首位,占案件总数的79.1%。
为此,市检察院与市金融办、央行上海总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等六家单位昨天共同签署 “市检察院与金融监管机构树立从业交流与合作制度备忘录”,形成合力,完整监管。
标题:““地下炒金”暗流涌动 普通人不适合炒黄金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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