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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市场关注的意外险伤残新标准近日已出炉,自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沿用15年的老标准将被淘汰。新老标准相比,伤残保
备受市场关注的意外险伤残新标准近日已出炉,自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沿用15年的老标准将被淘汰。新老标准相比,伤残保障项目扩容七倍,由此前的34项增至281项,伤残等级由7级增至10级。未来依据新标准设计的意外险将更有利于增强伤残保障,减少理赔纠纷。尽管如此,北京商报记者广泛采访的专业的人士普遍认为,新标准实施仍将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尚存五大悬疑待解。
悬疑1的经验数据如何完整?
任何一项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都要借助“大数”法则,通过各类事故的风险发生率来调整经营策略。因为此,一项新的保险业务起步,最难的就是缺少历史数据。“没有以往风险发生率的定量数据,保险企业就无法进行产品设计。”一位保险企业精算人士介绍,目前依据新标准进行意外险设计,最大的考验在于经验数据不完善。
据中国保险领域协会介绍,意大利外保险残疾新标准的设立、残疾项目的增加以及相应赔偿额的设定,参考了领域内外16亿以上的数据,另外还参考了国内不同的残疾评定指标,如工伤标准、交通事故残疾标准等。 与这些标准相比,商业保险包含的风险越来越多样化,能否直接参考这些数据还值得商榷。
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一位保险企业产品开发部负责人时表示,目前没有数据,开发产品只能等待和观望,要等再保险企业出具关联数据,然而再保险企业人士则表示,目前的数据并不完善、不系统。一旦依据这些数据,精算师参与的产品还能否精准,令人难以信服。
悬念2速率如何稳定?
新版意外险产品依据新标准对伤残项目扩大保障,究竟会不会涨价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而经验数据不完善,衍生出的问题就是保险企业在制订产品费率时的不知所措。监管与新标准制订者都无法给出定论,却将这一判定推给了市场。
但是,如果按照新的标准扩大故障范围,保险公司的理赔价格无疑会很高。 新产品涨价是很自然的事。 此前的残疾标准修订证书中也提到了尽可能维持或减少修订后的《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对意大利外保险残疾责任价格的影响,但领域协会的表现不能一概而论,各保险企业要对销售渠道进行精细管理,因此新的意大利
一家寿险企业个险渠道负责人则表示,保险企业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推进费率正常化,先逐步试行新标准,并监测其赔付率的一些变化作为调价依据,前期很可能会缩小意外险销售范围,以降低赔付风险。
悬念3产品的保障是万无一失还是精湛?
为了避免新伤残标准危及意外险市场,保险企业很可能会在产品开发上下功夫,对比不同的人群将伤残项目进行归纳分类,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设置可选伤残保障项目供投保人选择,这也不失为一种开发产品的思路。
但是,这一观点被参加新标准制定的专家否定了。 这位专家不赞成采用让投保人陷入危险的选项,因为投保人不能轻易辨别自己面临的首要风险在哪里。 一旦发生风险,很可能会引起理赔纠纷,或者引起误解、不告知等疑问。
事实上,新标准在不断修订过程中就曾提及,将伤残项目进行分类,分为核心类、二类、三类,有意将前两类纳入全部意外险的基本保障责任范围内,而第三类则以附加险的形式提供。不过,最终发布的伤残新标准并没有做出这样的引诱,旨在还市场更大的自主权。
中国保险领域协会副秘书长单鹏就未来新型意大利保险产品的形式变化表示,未来新产品不会发生形态上的变化。 变化的是产品制定更加精细化,追求人性化。
值的一提的是,意外险多为一年期以内的产品,在试销售过程中,如果因风险加大,可随时叫停销售,并不会对保险企业形成长时间压力,而附带伤残责任的长时间健康险在推出时更需谨慎。
悬念4新老保单对接谈判不明?
保险客户在新标准实施前所购买的意外险或附带伤残责任的寿险怎么适应新标准,仍悬而未决。中国保险领域协会从法律立场讲,条款所引用残疾标准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客户和保险企业依据双方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新保单应当适应新标准,老保单应当适应老标准。
但是,从领域服务的角度来说,对于已经生效的保单,保协将引导领域制定新的旧保单转移方案,做好客户服务业。 过渡方案还没有出来。
不过,保监会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两个方案,如给予保险企业一定的过渡期,要求保险企业于今年底前完成关联从业;要求保险企业做好顾客服务从业,对领域的服务从业进行跟踪了解和指导。但是仍然没有对新老保单对接给出确定的答案。
保险专家表示,新旧保单的转移需要妥善慎重,如不能解决,将引发大量保险纠纷,对保险企业造成巨大影响。
悬疑5 护理险怎么引入新标?
在人身保险市场上,意外保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寿险、健康保险等其他保险相结合,构建人身保障的“金三角”结构。 如果一个身体遭遇意外事故,留下了一定等级的残疾,在医疗过程中,住院医疗保险、长时间护理保险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护理险补给被保险人往往依据的是伤残的严重程度和伤残等级,现在伤残等级变化,护理险下一步怎么护理也需要全领域讨论。”一位从事健康险从业的人士表示,一旦护理险执行补给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对遭遇伤残的人影响会非常大,解决不妥很可能引起纠纷,影响保险领域形象。
在迄今为止领域流通的新的残疾标准修订证明书中提到了护理保险。 例如,“护理程度是残疾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国内基本没有类似的评定工具,所以这次特别制定护理依据的评价标准”,认为新的残疾标准有助于今后国内的长时间护理保险理赔实践。 但是,官方公开的最终新闻没有提到护理保险与新标准的关系。
“护理险推出的确与伤残等级、伤残发生率等有很大关系,但不是目前急待处理的首要问题。”一位参与制订标准的专家认为,当全领域有了较为准确的经验数据后,各保险企业完全可以开发个性化的护理险来满足各类人群的诉求。
新版意外险损害标准观察结果
■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八大门类;
■新标准细分了原标准广泛争议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或胸、腹部脏器功能极度障碍的描述;
■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10级轻度残疾保障,对比1-10个等级确定了100% -10%的给付比例;
■由原来的7个伤残等级、34项残情条目,大幅扩展到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
标题:“意外险伤残新标落地存五悬疑 新老保单对接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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