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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作曲者董赫男给歌曲《无价之姐》发律师函,声称歌曲《无价之姐》涉嫌模仿自己的作品《与我出发》。 10月30日,《无价之姐》的作曲者孙侨志就编曲抄袭做出了回应。 孙侨志说歌曲是自己6年前创作的,以前从没听过《从我出发》这首歌。 而且,歌曲在和弦上有小片段的偶然表明创作上非常正常,不存在模仿。 这次双方都使用了中国五声商调式中最常见的561式写法,但在编曲的和弦、结构上与“和我出发”非常不同,所以不要看旋律、结构、节奏、和弦,只凭简单的乐谱相似就直接认定为模仿。
知名音乐制作人张亚东称赞《无上师》作曲者孙侨志,《无上师》歌曲著作权人张亚东厂牌东乐影音,孙侨志是他们的签约作者,近十年合作无间,收到《无上师》 关于歌曲的模仿,东乐影音指出对音乐作品的模仿,要结合作品整体的词曲结构、旋律的走向、节奏的安排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 空强调模仿耳朵的行为对作者是伤害,不容易创作,不要随便贴模仿的帽子,呼吁听众给予创作者更大的尊重和创作空之间。
《无价之姐》音乐制片人陈伟伦也就此事做出了回答,称《无价之姐》中不存在抄袭。 陈伟伦表示,《无价之姐》副歌的第一个调音名61616使用的是中国民间小调的哼唱方法,该旋律属于中国各地民谣创作中常见的范式。 副歌咻咻这一语气的活用也在国内很多歌曲中被活用。 《无价之姐》只是将以前流传下来的民乐风格应用于流行舞蹈,绝非模仿行为。 乐评人邓柯承认转发,提醒网友不要给断章取义式盖子加节奏。 《大碗宽面》编曲者廖正星也加大力度,表示音符的走向完全不同。
模仿对所有音乐人来说都是非常坏的影响,特别是对原创音乐人来说,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 音乐作品追求独特之处。 即使一首歌中的某个音乐元素或几个音乐元素有点相似,也并不意味着作品就被认定为剽窃。 作为听者,在空的耳朵里听到相似的片段,然后把剽窃这个固定的标签贴在音乐人身上,对创作者来说是很大的伤害。 创作并不容易。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不要随波逐流,给予创作者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尊重,让音乐人们在越来越多的空之间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标题:“制作人专业发声:《无价之姐》不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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