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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的填埋人工岛葫芦岛将被拆除。 进入破产重整手续的中科建设管理者方面致函,要求相关方面协助停止拆除该岛。

年,葫芦岛项目在环境保护督察风暴中被认定为违规填海。 年10月14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海口市葫芦岛项目要点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指出,为消除对周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改善海口湾近岸海洋生态环境,葫芦岛项目将全面拆除。

“海口葫芦岛将被拆除,中科建管理人:土地出让合同尚未解除”

葫芦岛项目开发商海南中汇宏基实业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海南中汇宏基)相关负责人王丹丹向第一财经记者提供的现场照片和视频显示,近期,挖掘机已经在葫芦岛进行拆解工作。

另外,根据王丹丹向第一财经记者提供的中科建设开发总企业(以下简称中科建)管理者11月20日向海口市委市政府发出的《要求立即协助葫芦岛拆迁的信》以下简称《)拆迁中止信》,11月20日,部分人将重型机械

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沪03破307号决定书),中科建已于10月23日办理破产重整手续,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中科建经理。 根据《拆迁书信》,海南中汇宏基是中科建设旗下企业。

根据《拆迁中止函》,年5月11日,海南中汇宏基与海口市资规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并随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在《土地出让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项目下葫芦岛项目是海南中汇宏基的主要资产。

《拆迁中止函》指出,中科建经理表示,海口市资规局等部门对葫芦岛拆迁、《土地出让合同》解除等正式决定前,《土地出让合同》尚未解除,葫芦岛土地开采权仍为中汇宏基所有,上述

王丹丹向第一财经记者提供的海南中汇宏基11月19日向海口市资规局的申辩意见中称,海口市资规局已于年10月16日发布了海资规[]13717号《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预告函》(以下称《告知书》)。

根据上述申辩意见,《告知书》指出,海口市资规局欲行使行政优益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土地转让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归还中汇宏基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的利息,并发放的海口

“海口葫芦岛将被拆除,中科建管理人:土地出让合同尚未解除”

但海南中汇宏基在申辩意见中认为,《告知书》拟采取的“土地转让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的解除、葫芦岛的拆迁等措施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葫芦岛拆迁和上述“取消拆迁信”,11月25日,第一财经记者致电海口市资规局,表示相关工作人员不方便自己应对。 他向记者提供了该局相关部门的电话,但记者打电话时无人接听。

葫芦岛因形似葫芦的形状而得名。 这个人工岛项目于每年1月15日开始填埋,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可以吹沙填埋了。 葫芦岛南北471米,东西994米,人工岛护岸长2693.9米,回填总面积约450亩。

关于葫芦岛的开发,他主张,2009年,海南中汇宏基企业建设百亿海口湾灯塔七星酒店,成为影响整个东南亚的地标性建筑。

年7月16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务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翟青副部长调查指示精神的信》(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务指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全面拆除海口市葫芦岛项目。

官方资料显示,葫芦岛自被填埋以来未进行酒店开发,形成的人工岛基本稳定,未受到重大破坏,岛上第一是杂草和废弃的临时住宅2处。

标题:“海口葫芦岛将被拆除,中科建管理人:土地出让合同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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